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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家科创板企业去年披露股权激励计划

2019年7月22日,科创板正式开市,中国资本市场迎来了一个全新板块。

与其他板块相比,科创板股权激励在扩大可激励对象范围、取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限制、提高股权激励实施方式的便利性、扩大有效期内股权激励的股份比例等方面均做出了不同的改变。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培敏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谈道:“科创板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吸引、保留、激励更多职业经理人与核心技术人才,用以促进公司的高速和长远发展。科创板的性质决定了股权激励必将成为科创板上市公司进行人才管理的重要手段。”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说道:“股权激励是上市公司进行员工绩效考核管理的重要手段,此前A股的股权激励机制限制多、不够灵活,导致股权激励并没有真正有效推广,科创板主要以智力密集型企业为主、对科研人员进行股权激励是必要机制,因此科创板股权激励做出大量改革,目的是能够将股权激励真正形成符合科技研发人员需求的奖励制度。”

8家科创板企业去年披露股权激励计划

据荣正咨询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70家公司在科创板成功上市。其中已有8家公司在上市后披露股权激励计划,占科创板上市公司数量的11.43%。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9年已公告的科创板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占总人数比重最多的为澜起科技,共306人,占比96.84%;激励对象占总人数比重最少的为航天宏图,共53人,占比4.09%;绝大部分公司激励对象占总人数比重落在了20%以内,人数占比平均值为28.57%。

在激励数量的选择方面,2019年已公告的科创板股权激励计划的企业中,晶晨股份授予总量占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重最高,总计800万股,占比1.95%;授予总量占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重最低为乐鑫科技,总计29.28万股,占比0.37%;8家已公告方案的公司授予权益数量占公司公告股权激励计划时总股本的比重平均值在1.15%。

郑培敏表示,“虽然《上市规则》提高了股权激励授予规模的上限,累计最高可达公司股本总额的20%,但2019年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告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多集中在1%-1.5%之间,在实施激励人才政策的同时需综合考量股份支付对业绩的影响,且考虑到科创类企业人才更替的频率相对较快,对于关键性岗位要求更高,小步快跑的激励模式更为适合”。

业绩考核指标各不相同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在业绩考核层面,科创板公司偏爱设置更灵活的考核体系,5家设置多种类型“或”“且”的考核指标;4家设置阶梯式考核形式;1家公司设置了经营单位层面的考核。在考核指标的选取上,科创板上市公司最多使用营业收入作为考核指标,其次是毛利和净利润指标,相对个性化的是澜起科技使用了“研发项目产业化累计销售额”作为考核目标之一。

2019年已公告的科创板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对业绩考核指标的选择,3家选择单指标“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考核指标;3家选择“或”的指标,其中,2家选择“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1家选择“营业收入或毛利增长率”;2家选择设置权重型的双指标,澜起科技设置以“净利润(权重70%)、研发项目产业化累计销售额(权重30%)”的指标,晶晨股份设置以“营收增长率(权重60%)、毛利增长率(权重40%)”的指标。

对此,郑培敏分析道,“科创板开板后,市场上公告的案例显示出科创板激励机制的灵活多变,在激励工具选择、激励对象的分类、考核指标设置等方面做了不断地创新,科创板在股权激励方面做出的重大突破与创新,不仅是由科创板本身试点性、创新性所决定,也体现了国家支持鼓励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相关规则的更加灵活和市场化,意味着科创板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量体裁衣’地设计出更具有吸引力的激励方案,通过股权激励这副‘金手铐’,为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推动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中银律师于强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谈道:“对于科创板实施股权激励,应当有更大的政策法规包容性,充分体现股权激励在促进科技创新方面的巨大优势,必要时可以突破现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一些限制性规定,给上市公司预留更多的空间。”

标签: 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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